第十三条 测试时间和地点
1.时间:2024年4月13日;
2.地点: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高桥校区(杭州市富阳区高科路198号)。
第十四条 综合素质测试
1.招收普高招生考生的专业
(1)测试形式:笔试
(2)综合素质测试项目及分值如下表所示:
项 目 | 分 值 |
专业认知及相关知识 | 100 |
2.招收单独考试招生考生的专业
(1)测试形式:笔试
(2)综合素质测试项目及分值如下表所示:
项 目 | 分 值 |
1. 专业认知及相关知识 | 50 |
2. 数学 | 30 |
3. 英语 | 20 |
总 分 | 100 |
注:未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,取消录取资格。